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威珊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威珊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当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雁过拔毛,管招商“吃”招商,管项目“吃”项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威珊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威珊茹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威珊茹,女,汉族,1967年3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南昌市审计局,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财政局、招商局、经济发展信息局,红谷滩区人大常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