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应,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2023年3月以来省管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8起靠企吃企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湖南省包装供销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蓝毅强利用企业拆迁安置之机侵吞拆迁补偿款问题。2017年至2021年,蓝毅强在被湖南省包装供销总公司委派至长沙某鞋厂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在该鞋厂拆迁安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部分拆迁补偿款从鞋厂的对公账户转至其个人账户,侵吞其中的263.72万元拆迁补偿款用于个人消费、偿还借款等。2023年6月,蓝毅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湖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戴琼非法挪用国有资金为亲友缴纳社保、公积金问题。2008年至2020年,戴琼在担任湖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外服公司的资金陆续为自己的亲朋张某、余某和丈夫童某所办的企业员工钟某等22人缴纳社会保险87.94万元。2014年至2020年,戴琼利用外服公司为客户代缴公积金时财务管理中的漏洞,挪用外服公司资金为丈夫童某等20人缴纳住房公积金275.68万元,并以销户提取的方式将其中260.68万元占为己有。戴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6月,戴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益阳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阳烨搞权钱交易、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2011年至2022年,阳烨利用担任星沙农商银行暮云支行负责人、行长,星沙农商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监事长,益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项目采购、贷款清收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杨某某等12人所送现金45.4万元。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阳烨在担任益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432.05万元私设“小金库”,其中阳烨本人获利59万元。阳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阳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吴爱民私分储备粮销售资金问题。2000年至2003年,吴爱民任原石矶粮库经营科科长期间,伙同粮库负责人方某某、胡某某将代储在异地的11000吨玉米出售后,将销售玉米的部分利润82.49万元列入粮库“小金库”。2004年至2014年,吴爱民等人以发放目标奖、年终奖等名义私分“小金库”68.8万元,其中吴爱民本人获利15.6万元。2022年6月、2023年7月,吴爱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东违规放贷收息及兼职取酬问题。2013年9月至2019年7月,王晓东任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先后向易某、李某、高某某等4名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违规获利68.76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王晓东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管理服务对象杨某某所办企业兼职并获取报酬38万元。王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王晓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照高速集团所属分子公司一级职员确定岗位和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樊玉川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问题。2020年4月,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功能材料车间和冶金材料车间改造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在未按相关规定到上级行政部门备案、未聘请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樊玉川违规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招标过程中,樊玉川通过直接授意和打招呼方式使得利益关系人吴某通过借用资质围标方式中标该项目。因吴某无相关施工管理经验,车间改造项目工期延期4个多月,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樊玉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樊玉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7.湖南银行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周斌安排人员在支行违规报账和使用费用问题。2020年12月至2023年2月,周斌在长沙分行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安排长沙分行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下拨费用到支行,支行通过虚开发票报账后将资金转到综合部员工个人账户或相关烟酒供应商账户的方式,违规报账和使用资金233.75万元用于长沙分行购买烟酒、礼品等无法入账的开支。周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周斌被免去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职务。2023年7月,周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8.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晨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杨卫民违规为亲属在大宗采购等业务往来中谋取利益的问题。2013年9月至2019年6月,杨卫民在担任深圳晨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权通过向晨丰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打招呼的方式安排晨丰公司与其哥哥杨某某家属开办的两家公司之间开展大宗采购等业务往来,违规获利51.46万元。杨卫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杨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8个案例,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的业务往来、招标采购、资产处置、贷款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案例所涉企业管理人员靠企吃企,违法乱纪,手法不一。他们有的胆大妄为、公然侵吞国有资金;有的心存侥幸、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有的用权任性、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有的假公济私、利用职权为亲属牟利。上述行为侵害了企业利益,破坏了制度规矩,阻碍了企业发展,污染了政治生态,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各级党员干部及企业管理人员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当前,省管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关键期,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严密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专项整治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查办案件开路,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及靠企吃企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严肃处置;对靠企吃企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专项整治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从严从重处理;要坚持“查剖改”一体推进,做深做实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整改各类问题,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推动省管企业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生产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