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达州市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党委原专职副书记廖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飞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费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达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飞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