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无视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清廉底线失守,超标准、超编制购买使用公务用车,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嗜赌成性,长期打麻将赌博;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插手干预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赵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勇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