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50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94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667件,其中谈话函询1698件次。立案1263件,其中立案区管干部17人、县处级干部156人、乡科级干部376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3人。处分1378人,其中党纪处分1229人、政务处分430人;处分地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189人,乡科级干部418人,一般干部9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64人。
图1: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3年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536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959人次,占总人次的73.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40人次,占19.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83人次,占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87人次,占3.5%。
图2: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4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