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宗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宗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管党治党不严、纪法意识淡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将国企“家族化”经营,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宗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宗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