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祁门县委批准,祁门县纪委监委对黄山市祁门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亮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项目资金用于支付违规招待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参与赌博活动违规获利;违反群众纪律,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相关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祁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亮开除党籍处分,由祁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祁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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