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张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秋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房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财物,退休后违规接受企业聘任;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退而不休”,利用原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秋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秋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