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浦东新区原副巡视员黄建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建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伪造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退休后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其子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黄建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建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