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房山区委批准,房山区纪委监委对良乡镇原副镇长、地区办事处原副主任张立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立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将工作秘密泄露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立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房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立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房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