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凯州新城原党工委委员陈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志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供小掩大,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道德败坏;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志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