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淀区社保中心原副主任赵祖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和2019年2月,赵祖铭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王某邀请前往马来西亚旅游,赵祖铭及其家人往返机票及食宿等费用均由王某支付,共计50000元;2019年5月,赵祖铭登记结婚时,收受王某给予的礼金,共计8000元。赵祖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四级调研员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科长王永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中秋节前,王永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孙某某给予的月饼、香烟等礼品,价值1400元,此外王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王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园店第三商场经理胡子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间,胡子怡多次收受翠微百货牡丹园店工作人员许某和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给予的购物卡、礼金,共计3000元。胡子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