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5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中介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银行经理提供贿款两万元,以协助两个非本地客户在该银行开立企业帐户。
谭永健,35岁,Minerva Services Limited (Minerva)唯一股东兼董事,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是中介公司Minerva唯一股东兼董事,该公司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
被告涉嫌于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向一名时任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高级客户经理提供贿款两万元,换取为被告转介的客户于东亚银行开立银行帐户。
东亚银行要求企业帐户申请人须亲身到分行开户,以及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供银行职员核实,以符合尽职审查要求。若申请人未能符合相关规定,东亚银行不会接受其申请。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向该名银行经理提供两个客户的资料,而申请人并没有与该经理会面。
上述银行经理黎赐慧,39岁,早前被控贪污等罪名。他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
东亚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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