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原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张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入党初心,清廉底线失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审计工作;长期与他人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