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男子与任职清洁服务承办商监督的父亲伪造出勤纪录,约两年半内欺诈公司支薪共约35万元,并提走当中逾30万元。被告今日(8月1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钱」罪名成立,判囚13个月。
叶伟乐,25岁,报称ISS Facility Services Limited (ISS)前清洁工,被裁定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表示,他以监禁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各项因素,包括叶伟乐无案底,遂将刑期扣减两个月。
案情透露,案发时叶伟乐的父亲叶劻祐为ISS一名监督,该公司是中环一幢商业大厦的清洁服务承办商。叶劻祐负责招聘及监督清洁工,他于2017年12月为叶伟乐登记加入ISS,报称在该幢大厦任职清洁工。
叶劻祐其后于2017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向ISS虚假地表示叶伟乐的出勤纪录准确反映其上班时间,ISS因而以银行转账向叶伟乐支薪共约35万元,叶伟乐最终提走当中逾3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叶伟乐案发期间先后在尖沙咀一间食肆及长沙湾一间物业管理公司任全职员工,但却从来没有在涉案的商业大厦执行清洁工作。如ISS知道叶伟乐并没有如出勤纪录所示在大厦工作,便不会向他发放工资。
同案被告叶劻祐昨天(7月31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判囚15个月。
ISS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子鸣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