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住宅项目工程分判商使用一份虚假的工人薪金纪录,向承办商申领合约费涉15万元。该分判商今日(6月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五个月。
梁伟堂,45岁,历蓝创作公司(历蓝)东主,早前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
裁判官余俊翔在早前裁决及今日判刑时指,承办商设计了一个监察工人支薪的制度,以保障工人利益,但被告摧毁有关监察制度,令工人得不到辛苦工作的血汗钱,令工人失去保障,由于案情严重,须判处监禁式刑期。
案情透露,案发时被告受土瓜湾一私人住宅项目其中一名承办商富晖装饰有限公司(富晖)委讬为项目进行装修工程。被告于2020年5月委讬文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文氏)招聘工人及进行该工程。
富晖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合约费予历蓝,历蓝再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予文氏。历蓝向富晖申领合约费时须提交一份「雇员收取薪酬声明书」,作为历蓝已支付工人薪金的证明,有关工人亦须在声明书上签署确认已收取有关薪金。
被告于2020年9月向富晖提交一份看来由十一名文氏工人签署的声明书以申领合约费。富晖相信声明书内容真实无误,,所以接纳及批核该项申领。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当中六名工人并没有在声明书上签署,亦从没收取声明书上所述薪金共逾15万元。
富晖及文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哿弘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朱嘉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