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巨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巨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调整提拔干部,无视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滥权妄为,挪用专项经费购买商业保险;私欲膨胀,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巨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巨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阳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