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江县监委对昌江县企业供销公司原负责人黄东包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东包违反廉洁要求,擅自提高个人薪酬;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放任国有资产流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上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款;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昌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东包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昌江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