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9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半导体生产商前总监及一名供应商销售代表,涉嫌行贿受贿以助该供应商取得一份半导体生产部件采购订单,价值逾50万元人民币。
何志海,55岁,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安世)工程部前总监;及甄耀宗,71岁,高柏斯发展有限公司(高柏斯)及其子公司东莞朗诚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朗诚)的销售代表,同被控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9月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时何志海是安世工程部总监,负责监督该部门评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以及向安世推荐供应商。甄耀宗是安世供应商高柏斯及朗诚的销售代表。
约于2017年2月,安世开始挑选供应商以采购用于生产半导体的两个部件,即封装模具和型腔镶条。安世邀请了甄耀宗及另外两间供应商提交报价以作评核。
何志海及甄耀宗涉嫌于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一同串谋使何志海从甄耀宗接受一笔逾16,000港元的贿款,以利便朗诚获安世选为上述两个部件的供应商。
廉署调查发现,安世在上述期间向朗诚发出订单采购该两个部件,并支付货款逾50万元人民币。两名被告涉嫌以甄耀宗获取的相关佣金计算支付予何志海的贿款。
安世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