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小金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恒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恒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帮助他人调整工作岗位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股权竞拍、公司经营、项目承揽、项目实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恒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恒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