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王万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万洪丧失理想信念,弃守原则底线,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说情干预,在职工调动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权力观异化,把组织人事权当作商品交易的“筹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干部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万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万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