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烟台市福山区监委对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体育彩票业务合作、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强开除党籍处分;经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烟台市福山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