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龙舒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舒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规划报建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龙舒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海口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