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遂宁市委批准,遂宁市纪委监委对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个人违规决定人事安排和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清廉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本人和亲属谋取私利;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设立和使用“小金库”;以公权谋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张扬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遂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遂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扬开除党籍处分;由遂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