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破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打折扣、搞变通,克扣中央援助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财产;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巨额利益,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变相摊派、加重私营企业负担;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借调干部,放任身边工作人员长期吃空饷;违反生活纪律。将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补贴申领、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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