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大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大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和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资产重大损失。
刘大卫身为长期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靠企吃企”,用人腐败与用权腐败交织,擅权妄为,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刘大卫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大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