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葫芦岛市绥中县委副书记、县长项继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项继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盲目听信“政治骗子”,斥巨资跑官买官,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项继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项继飞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葫芦岛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