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孝义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周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吕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