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通过)
200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落实五年立法规划,经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本着把立法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的精神,确定年内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31件,包括2004年已审议尚未通过安排今年继续审议的10件,初次提请审议的21件(其中,安排常委会各次会议审议的15件,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6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各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25件)
(一)2月第十四次会议(4件)
1公司法(修订)国务院提请审议
2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次审议
3刑法修正案(五)第二次审议
4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次审议
(二)4月第十五次会议(6件)
1紧急状态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2违法行为矫治法法工委起草
3证券法(修订)财经委提请审议
4企业破产法第三次审议
5公务员法第二次审议
6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次审议
(三)6月第十六次会议(5件)
1合伙企业法(修订)财经委提请审议
2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国务院提请审议
3刑法修正案(六)法工委起草
4物权法第三次审议
5公证法第二次审议
(四)8月第十七次会议(3件)
1行政强制法法工委起草
2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国务院提请审议
3审计法(修订)国务院提请审议
(五)10月第十八次会议(5件)
1反垄断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2劳动合同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3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
4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
5监督法第三次审议
(六)12月第十九次会议(1件)
义务教育法(修订)国务院提请审议
此外,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已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二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6件)
1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2电信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3护照法国务院提请审议
4畜牧法农委提请审议
5海岛保护法环资委提请审议
6反洗钱法预工委起草
列入以上计划第一类的法律项目,应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未列入计划的法律项目,如确实需要条件成熟,且各方面意见一致的,也可以视情况安排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