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由安徽省铜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素承等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犯夏素承数罪并罚获刑二十年,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该案为安徽省铜陵县首例重大“涉黑”案件。
自2009年以来,夏素承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铜陵开设赌场,非法牟利。2011年4月,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入狱、2013年9月份,夏素承出狱后不思悔改迅速收拢过去的团伙骨干,并积极发展新成员,继续开设赌场,至2014年4月左右逐步形成了一个多达40余人、成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进行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犯夏素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涉黑”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