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两村民被诉

2015-12-24 来源:新京报 热度:2261℃

因违法处置有毒物质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2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介绍,这是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0年上半年至2014年9月,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村民许建惠、许玉仙,租用遥观镇东方村委空闲厂房,在未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树脂桶和废油桶的清洗业务,并非法排放和处置清洗后产生的废水、废渣。

最高检方面称,2014年9月1日,公安民警在现场查获各种废桶7789只,经现场称量,两个污水池四周堆放残渣2600袋,共重48.636吨,现场两个污水池底部废泥总重65.744吨,残渣和废泥总重114.38吨。经委托有资质单位取样检测,该厂地块内固废样品、残渣中监测出多种有毒物质,场地地下水受到污染,水中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超标。

此后,许建惠、许玉仙因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环境损害尚未修复。

2015年9月18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遂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并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后,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