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院使用公益诉讼利剑让基本农田“退建还绿”

2019-09-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355℃

法制网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杨超

“今年9月初,我们将在拆违处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种植树苗,做好“补植复绿”恢复林地原状,以后坚决用法律红线守护一方良田沃土……”近日,海南省澄迈县桥头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7月22日,澄迈县检察院对一起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依法向澄迈县相关部门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单位对澄迈县某驾校桥头分公司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练车场进行拆除。同年8月29日上午,该练车场已全部拆除。

2018年1月,澄迈县某驾校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桥头镇某路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练车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而澄迈县相关部门单位存在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全面深入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澄迈县检察院于2019年7月22日依法对相关部门单位立案审查。

立案后,在澄迈县检察院协管福山检察室冯炬专委带领下,办案组成员深入案发现场实地察看、调查取证,为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经向当事人、国土所负责人制作笔录,了解建设经过,积极沟通协调,督促相关人员认识到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属于违法行为。

2019年7月22日,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向澄迈县相关部门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一是依法拆除该练车场的水泥硬化设施;二是合理处置因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该地块再次遭到破坏及污染环境,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8月29日,为了加快拆除进度,扎实开展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工作,澄迈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头镇政府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违建现场,对在台风“杨柳”到来前拆除违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各部门依照方案拉设警戒带,确保拆除现场安全无误后,监督拆除机械进场作业,逐一拆除硬化地面并将垃圾清运,当天拆除面积达1.35亩。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全县的卫片图斑深入开展核查,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均要予以严厉打击,进一步强化土地监察执法,严格守护耕地红线。”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桥头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初将在拆违处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种植树苗,做好“补植复绿”恢复林地原状的各项工作。对自查发现同类占地问题的练车场待履行法律程序后将予以拆除,用法律“红线”守护一方良田沃土,全力建设澄迈生态文明。

据介绍,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澄迈县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提出的“三多一精”的理念和要求,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负责任地提起诉讼,办效果双赢多赢共赢的精品案件,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县相关部门单位等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守护好澄迈的绿水青山,切实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四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