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河湖公益诉讼立案71件发出检察建议47件

2021-01-05 来源:法制网 热度:98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今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长江黄河国家战略中生态修复、源头治理、水源地保护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与省河长办会签的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长江黄河青海流域健康安澜”专项活动,共立案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

持续整治守护流域岸线生态安全

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该区西堡镇湟水河、石灰沟河段内存在乱堆乱建、侵占河道的问题。该院针对上述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保证辖区河道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该部门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海东市化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群科新区某茶园在黄河河岸线修建观光凉亭,河道内有水泥桩、水泥横梁等违章建筑,存在侵占黄河河岸线问题,严重影响了河道环境和行洪安全。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河道行洪隐患。该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违章建筑拆除流程,依法向涉事茶园送达限拆通知书,在涉事茶园未自行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了黄河河道原貌。

黄南州同仁市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该县黄乃亥乡羊智沟羊智河道存在非法采砂的情况,采砂形成的砂坑、砂堆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该院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采砂的不法行为。该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违法责任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砂坑、砂堆的平整、覆土和绿化草籽的播撒等整治工作已完成。

强化司法治理助水体净化

海南州贵南县检察院在调查中查明,该县卡加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东面和南面、二级保护区范围沿线设置的隔离防护栏多处倒塌破损,一级保护区域水库湖边有牲畜蹄印痕迹及牛羊粪便,导致该水源水质受到污染。该院及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对水源地保护设施的日常管护。该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对倒塌破损的防护栏进行了修复,切实加强了对水源地保护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护,确保了饮用水安全。

果洛州玛沁县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拉加镇黄河河道内存在采砂后遗留的大量弃渣,侵占了河道并造成河水浑浊,影响了黄河水质和行洪安全。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黄河边堆放的弃渣进行清理,保障黄河行洪安全。该部门及时将问题上报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批示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拆除河道边的采砂设备、彩钢房11间240平方米,清运弃渣2.4万方,顺利完成全部整改。

强化个案治理督促有效修复

果洛州达日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窝赛乡有大面积草场被挖,形成多个共计1.38万平方米的四方形坑洞。该院及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解决草场被破坏问题。该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目前草场坑洞已全部填坑整改完毕。

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互助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占用林地及天然牧草地45.75亩施工建设光伏设施,致使地貌改变,原有地表植被严重破坏。该院及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敦促涉案企业及时修复被损毁林地及天然牧草地。该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敦促涉案企业补救修复被损毁林地和草地,编制异地恢复造林作业计划。目前已完成异地恢复造林45.75亩,经验收造林符合作业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