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察公益诉讼赋能群众品质生活

2021-12-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丁超

墨绿色的水看上去无比黏稠,散发出难闻的腥臭味,几条已经翻肚的鱼浮在水面。

前不久,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市内一公园人工湖受污染水域面积较大,排水口处受污染情况尤为严重,初步调查为某公司排水异常导致。该院随即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尽快修复受污染水体生态功能,及时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公园水体污染仅凭一家之力无法解决,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参与。为此,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保定市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圆桌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学专家听证发表意见。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了处理方案。

圆桌会议召开次日,在保定市排水部门督办下,该公司雨水排水沟恢复正常。同时,该市园林部门选取了有资质、有经验的第三方水处理单位,相继对公园人工湖污染水体进行应急治理和导排作业,公园水体生态环境得以治理修复。

这只是保定检察公益诉讼赋能群众品质生活的一个缩影。

为建设“品质为先、宜居宜业”的新保定,河北保定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和指导意义的案件,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检察监督机制有效运转,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环境不断向好,让品质生活向我们靠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庆品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聚焦重点领域案件

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及时解决环境受损问题;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守护百姓健康生活;强化英烈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投身社会治理……近年来,保定各检察机关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助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我们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圆桌会议提前磋商,帮助多部门解决管理职责未衔接到位或责任范围不明让执法陷入困境的问题,不需要到法院起诉就解决问题,这样的公益治理效果既好又快。”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秀英说。

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管好群众的药铺子;为保护古树名木的生态、经济、文化、科研价值,易县、莲池区等多地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为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巡查,为“河长+检察长”保驾护航。

美好的生活环境离不开城市绿化。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没有办理树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将小区内树木砍伐。该院立即受理此案件线索,并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对竞秀区某街道办事处和区住建局立案。

根据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保定市竞秀区住建局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对其他正在改造中的老旧小区准备砍伐树木的行为及时叫停,涉事街道办组织社区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对砍伐树木依程序办理了许可证。以此为鉴,竞秀区相关部门还积极邀请检察机关授课,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促进依法行政。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委政府为辖区群众办的实实在在的好事,检察机关有责任为民心工程护航,在打造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中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伟说。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守护群众公共利益

大片林地裸露,烟尘肆意弥漫,修建在长城脚下的工厂使得这段长城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和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在实地踏查长城保护情况时,保定市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宝德用无人机记录下“明长城-紫荆关段”风貌被破坏的场景。经调查,一家石料加工厂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就将石料加工厂建设在该段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古长城遗迹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今年6月,保定市检察院对该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对受损生态进行修复,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52.8万余元,支付与之等额的惩罚性赔偿金52.8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

前不久,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随后生效。

青山不再受损,草木不再蒙尘。如今,“明长城-紫荆关段”石料加工厂原址上,8000余平方米的厂房及设备已被全部拆除,24400余平方米的空化林地正在修复。

这是今年保定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的一起案件。专项活动共对全市200余处长城点段进行巡查,立案9件,督促责任单位和个人对受损长城遗址进行修缮和保护。

聚焦长城保护,投身文化建设;聚焦红色资源保护,匡正公序良俗;聚焦餐饮安全,助力疫情防控……保定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推进“等”外领域探索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2017年以来,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290万余条,并伙同他人将其中1.9万余条非法出售获利。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李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雇佣电话客服批量、随机拨打骚扰电话,虚构或冒用收藏品公司推销商品,非法获利55万余元。

该如何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惩?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在对李某提起刑事诉讼之外,2020年7月,保定市检察院向保定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某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66.3万元;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20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此案中,检察机关提出消费者个人信息领域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惩治和预防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损害公益行为具有积极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昊宏说。

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保定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探索。

小区内高空抛物、消防设施毁损、“飞线充电”、私搭乱建、二次供水等公共隐患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生活质量,甚至威胁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协调区住建局和城区办,走访辖区内4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针对物业企业管理层面涉及的16项安全隐患问题逐项联合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全面了解业主关注度较高、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管理问题。

针对调查走访发现的问题,徐水区检察院加大对住建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形成履职合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物业企业管理,保护小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保定检察机关还建立了军地公益诉讼司法联动、借助专家外脑辅助办案、与周边地市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升办案质效,托举人民群众对品质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