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2020-08-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1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郭生文 唐丽娟

7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涉窨井盖问题检察建议书,双方就井盖治理进行协调沟通并达成共识。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对全县40余处问题窨井盖进行更换、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窨井盖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几年,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窨井盖缺失、破损、位移、松动等,窨井“吃人”事件、造成车辆损坏等事故频发,群众反映强烈。

近期,木垒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公共广场、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百余处井盖设施进行检查,涉及雨污排水、自来水、电力、热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城市道路管线井。经调查,发现部分井盖缺失或井盖偏移严重,稍有不慎可能造成人员跌落,危及生命安全;部分井盖破损严重甚至塌陷成坑,影响出行;部分井盖凸出路面高程,与井体连接不紧密、不稳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得到了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高度重视和及时整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今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积极履职,排查道路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县域内多处人行道、公路干道开展“问题井盖”线索排查工作。

经实地调查发现,多处道路窨井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井盖不翼而飞,井口上方仅用铁皮覆盖;部分井盖残缺不全,井盖质量令人堪忧;部分井盖因长期被碾压,深陷地下,致使路面高低不平,影响行人、车辆出行。

针对上述问题,新源县检察院及时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汇报,着手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县域内“问题井盖”的维护整治工作。

井盖虽小,关乎民生。新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切实做好辖区“问题井盖”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现,喀什市南湖路某小区旁一公共道路出现路面塌陷现象,塌陷面积约10平方米;喀什市亚贝希路一电动车道塌陷破裂,有中空现象。

两个塌陷处均位于为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路段,且塌陷原因不明,如不及时维修处理,可能会造成更大面积塌陷,不利于群众安全出行。

为防止马路“吃人”事件发生,喀什市检察院立即全面了解情况,及时依法立案,向喀什市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迅速采取措施对塌陷路面予以维修。

喀什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维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目前,喀什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塌陷路段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已维修完毕,恢复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