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王雯馨
“迁到烈士陵园,不仅逢年过节我们扫墓更方便,清明节的公祭活动也能让更多人记住他们。”在东山烈士纪念塔前,浙江嘉兴海宁的一位烈士家属对检察官说。
2021年12月20日,在东山烈士陵园举行散葬烈士墓迁葬入园仪式,三位英雄“回归”。此次由海宁市检察院牵头的烈士墓迁移整改,离不开几位幕后的功臣——检察院聘用的“公益诉讼观察员”。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海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招募了一些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线索、协助开展社会调查等。
2021年11月,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刘反映,自己所在村自留地有烈士墓,但字迹模糊不清。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海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部分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确实存在破损、墓碑字迹不清、周边杂草丛生等保护不到位的情况。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破损衰败,有损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严重影响革命烈士悼念和缅怀的庄重性和严肃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12月3日,该院在充分调查取证、梳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烈士纪念设施损坏情况,向海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采取相关合理措施,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的整洁肃穆,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协商,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调查摸底,针对全市范围的烈士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在充分征得家属同意后,冬至日到来之际,海宁市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家属将三位散葬烈士安置到东山革命烈士纪念塔处,并举办了迁葬仪式。
“这次多亏你们发现线索,公益诉讼检察官人力精力有限,各位观察员就是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希望各位继续积极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我们会做到件件有回复。”仪式结束后,第五检察部主任林小芳鼓励公益诉讼观察员继续留意群众身边事,提供线索,增强公益诉讼保护监督力量。
像老刘这样的公益诉讼“编外工作人员”还有不少,为加强后续监督管理,海宁市检察院出台《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管理办法》,规范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注册工作,并加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日常管理。同时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等多种功能汇于一体,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打造以“微检察”服务社会“大治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