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徐鹏 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坚持把助力守好政府“钱袋子”作为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积极推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海东市平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经营范围为花岗岩、砂石销售的青海某发矿业有限公司未依法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预存土地复垦费的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依规收缴涉事公司的欠缴费用。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发出催缴通知书,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涉事公司限期整改,目前涉事公司已足额缴纳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14万元、预存土地复垦费68.12万元。
海西州大柴旦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青海某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税款的问题,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涉事公司应缴的各项税款和滞纳金。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欠税清缴工作,发送催报催缴通知书,要求涉事公司说明欠税情况并制定清欠计划,依法督促涉事公司上缴拖欠税款3250.51万元,滞纳金248.3万元。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0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398万元,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387.4 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228.1万元,督促收回其他积欠的国有财产28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