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微信群,本是为了加强交流、沟通感情,发发红包、抢抢红包,本是为了娱乐一下、活跃气氛。然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竟然把微信红包玩成了赌局,虽然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实则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吴高庆介绍,针对诸如“微信红包”此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流通,目前的法律监管规定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从法律效力层级角度来看,该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立法层级较低,当该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发生冲突时无法适用。并且该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调整对象不够宽泛。
吴高庆认为,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急需规范和健全。比如,不法分子在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红包从事网络赌博活动,缺乏必要的快速举报入口,致使受害网友无法及时挽回损失,也不利于阻拦更多网友或用户参与赌博。互联网快速发展,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新型资金流转,应当强化监督、监管,从源头上避免违法犯罪。
面对诸如微信红包赌博此类的新型犯罪现象,公众如何才能避免误入赌博性质的红包群呢?政府及相关部门又该如何来应对“换汤不换药”的网络犯罪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建议,普通社会大众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一旦发觉事情性质不对,要尽可能离开或终止。
在吴高庆看来,治理微信抢红包涉赌需要社会多重群体的共同努力和团结协作,以防范于未然。微信等新媒体、新科技,应当建立安全提示机制、设置快速举报入口和及时对接网监部门等;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自身应当强化防范意识和加大监管力度和深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科技等普及法律知识。
吴高庆表示,普通民众应当增强对抢红包游戏、网络赌博等新事物的辨识能力,强化自我约束并积极检举揭发网络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