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11年将修改票据法列入“十二五”立法主要任务,并于2013年向相关部门报送了立法项目建议。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周学东等32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票据法颁布时间较早,未确立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未彻底体现票据无因性原则,未承认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未确立票据影像和支付密码的合法性,部分规定与国际通行的票据规则不一致,限制了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建议修改票据法。
中国人民银行认为,修订票据法是社会经济和票据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律修改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积极推动修改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