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一审通过

2019-08-05 来源:南方日报 热度:1324℃

时间拨回到2013年3月20日,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周三,徐靓来到正在“试水”的全国第一家母乳库――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捐献了140毫升母乳。这次捐献,让徐靓与促进母乳喂养行动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志愿者到宣传者再到立法推动者,她的身影不停闪现。

6年后,一场旨在促进母乳喂养的立法活动在广州迅速推进。2019年1月,74名人大代表在广州两会期间联名提交了《关于立法促进母乳喂养的议案》。5月底,该议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7月31日,《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下称《草案修改建议稿》)通过一审,并计划在9月进行二审。

然而,通过立法来保障和支持母乳喂养是不是最有效的方式,首次由地方人大进行的母乳喂养立法要怎么立仍存有争议。

缘起

母乳库001号捐献者

2013年3月,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试运营,它的发起人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任刘喜红。几年前在美国考察时,刘喜红发现母乳库在当地就像血库一样运营成熟。回国后,她便提出在医院成立一家母乳库,免费为早产儿等危重患儿提供母乳。

场地、设备等陆续到位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低调“开张”。然而,过了几天还没人来捐母乳。刘喜红急了,挨个病房去宣传,游说了七八个人,可惜没有一个人愿意捐,甚至还被人赶了出来。

徐靓的到来让刘喜红惊喜不已,39岁生下宝宝的徐靓,是母乳喂养的坚定支持者,她曾在自己主持的广播节目中开设了《靓妈学堂》,传播母乳喂养及相关育儿知识。

得知母乳可以帮助患病婴儿康复,徐靓当即决定捐献,成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的001号捐献者。刘喜红和徐靓因此走到了一起,还形成共识:招募一群志愿者捐献母乳。母乳爱志愿服务队(下称“母乳爱”)由此产生。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对捐乳的志愿者有严格的要求:捐献者身体健康、无不良生活嗜好,宝宝在十月龄内等。

因为该母乳库“免费捐献,免费使用”,为了筹集运作资金,徐靓联系了从事公益活动十多年的雷建威。在雷建威和其他热心人士的帮助下,该母乳库很快获得了第一笔20万元捐款,用来购买医用吸奶器、储奶瓶等设备。自称把公益事业当作“使命”的雷建威也欣然接受了徐靓的邀约,成为了母乳爱的理事长。和他一样,站在促进母乳喂养行动背后的男人也不少。

推动

发起“母乳喂养快闪”

六年间,徐靓和母乳爱的志愿者们通过进社区宣传、开办公益课堂等形式在全国组织了上百场公益活动,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母乳喂养快闪”。

2017年8月,70多名怀抱宝宝的妈妈同时在广州长隆的天鹅湖、上海的黄浦江、北京的后海集体哺乳,宣传母乳喂养理念。这场名为“生命之源”的快闪活动当天一度登上了微博话题热搜第六位。

截至今年4月,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共接受了850名志愿者捐献的188.5万毫升有效母乳,免费救治了445名早产儿及重症患儿。

然而,近年来母乳捐献人数和母乳捐献量的增长呈现放缓趋势。对此,徐靓坦言,即使医院和公益团队都在尽力扩大宣传,但影响力仍然有限。

母乳库的运营也面临不小挑战。徐靓介绍,受制于客观条件,捐献母乳只能在医院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愿者的积极性。此外,母乳库的运营成本一直比较高,捐献母乳使用的耗材每套近百元,捐献者健康体检需要约500元,而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母乳库的运营资金主要靠医院负担及社会捐赠。

与此同时,广州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和企事业单位的爱心妈妈小屋也渐渐多了起来。2014年,广州市总工会推出了《广州市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已建成爱心妈妈小屋531家(含公共场所189家)。

广州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还是略显不足。据广州市妇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广州20―50岁的已婚女士进行的母乳喂养网络问卷调研结果显示:背奶妈妈所在的用人单位中,仅有3%设有哺乳室。

背奶妈妈罗女士因为单位没有母婴室,无奈之下选择到较少人使用的无障碍洗手间背奶。“在洗手间挤母乳很不方便,有时候半天挤不出,有时候挤出来直接倒掉了。”罗女士说。

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正在推进。自2016年10月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截至去年12月,广州已建成符合标准的母婴室658间,基本覆盖了市内重点公共场所。其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的母婴室堪称“高配”,96平方米的空间里,不仅有儿童玩耍功能区,还配备了专业的育婴师。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母乳爱作为第三方机构,组建了一支评估队伍,参与广州母婴室的建设、评估及监督管理。母婴室评估调研工作负责人、母乳爱总干事蔡君说,“关于母婴室的建设,妇联制定了一套建设标准,我们也明确告知商家,奶粉及其他母乳代用品广告禁止出现在母婴室。”

立法

“最有影响力的方式”

“最高层级的公益是政策倡导,而政策倡导中最有效、最有影响力的方式是立法。母乳喂养的立法活动,可以对广州这个领域的相关人产生持续影响。”当了13年广州市人大代表的雷建威想到,可以通过代表议案的形式推动母乳喂养立法。

从去年9月起,雷建威便牵头组建了一个约15人的议案调研起草小组。“有8名律师参加了立法调研。有趣的是,还有3名母乳捐献者从头到尾参与了调研,她们的工作也跟立法工作有关,还利用业余时间参与了撰稿工作。”雷建威说。

议案调研起草小组花了近3个月时间,整理了786页的调研成果汇编。拟订草案时,议案调研起草小组搜集了全国各地与母乳喂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此后,他们还召集了医疗机构、中介机构、奶粉商、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举行了6场座谈会,针对草案初稿进行论证和修改。最后提交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前后修改了十几稿。

在议案提交前,雷建威通过广州市妇联,将草案发给近20个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其中有17家政府部门通过书面或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回复。“我们模拟了部门提案立法的所有环节。”雷建威说,这样做是为了提升条文的质量,让后面的工作水到渠成。

2016年,苏州市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规范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而全国层面,尚未有专门规范母乳喂养的立法,保障母乳喂养的内容散见于《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中。

促进母乳喂养为什么要立法?雷建威认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比,可以制定罚则,施行期限也较政府规章长,具有更好的延续性。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广州如果成功立法,是在国内首开先河,体现了广州社会治理的手段和城市的文明行为。

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董光辉看来,母乳喂养立法的必要性体现在“受知识局限或广告宣传影响,有不少人认为母乳喂养可有可无,正确规范的宣传则可以较为有效地扭转这一点”。

讨论

要避免道德评判倾向

今年2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婴儿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为29.2%。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提出到2020年我国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

提高母乳喂养率确有必要,但对母乳喂养立法,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陶莹持保留态度。她认为,一旦立法就涉及强制性规定。本质上说,是否进行母乳喂养是母亲的权利,想要提高母乳喂养率需要形成社会共识,也需要其他配套制度,比如保障哺乳妈妈的产假待遇、给予充足的哺乳假、科学普及喂养知识等。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曾以专家身份参与过立法调研座谈会。他认为,母乳喂养立法是值得鼓励的。但在立法过程中,要避免道德评判的倾向,避免引导社会产生母乳喂养就是道德的、非母乳喂养就不道德的想法。“即使有很多好处,女性还是可以不选择母乳喂养。”曾德雄说。

在拟订《草案修改建议稿》的过程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相关负责人认为,立法将是对母乳喂养行为的鼓励和提倡。它将为愿意母乳喂养的女性提供便利和条件,对不愿意母乳喂养的妈妈也不具有强制其喂养的内容。

在广州市妇联主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梅看来,母乳喂养立法是把好的经验用立法来巩固,推广复制,实践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希望通过立法来规避。以代表议案的形式推动立法体现了来自市民群众的需求和呼声,而不是行政部门的管理需要,能够反映广州对于民生话题的重视和关注。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一名工作人员提到,立法过程本身需要反复多次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这是一个促进不同的观念相互交流、讨论,达成相互理解继而形成共识的过程,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母乳喂养理念的宣传过程。

现在,《草案修改建议稿》已经通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一审,9月即将二审。《草案修改建议稿》拟规定由广州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母乳喂养促进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此外,《草案修改建议稿》拟规定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母乳库的建设、运营与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由母乳库管理者给予捐献者一定的营养补贴,解决母乳库运营难问题。

《草案修改建议稿》还对母婴室的建设、科普宣传、科学研究、母婴室的管理等内容也一一进行规定。广州市人大代表钟洁在审议时建议,在与上位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在地方性法规当中适当创设一些制度,比如设立母乳喂养补贴等,给予哺乳妈妈更多保障,也能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

母乳喂养立法的推进让徐靓感到兴奋。她说,6年前母乳爱刚成立时,她没想过可以助力广州的母婴室建设,更没想到母乳喂养还可以立法。“母乳喂养立法,归根到底是因为城市的创新性和包容性,给了哺乳妈妈们更多的支持和选择。”徐靓说。(记者 余嘉敏 王越莹 沈丛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