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方硕
疫情期间家事纠纷如何解决?探望权的行使如何在疫情之下成为可能?法院对夫妻共债案件有何维权指引?
4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战疫能动司法 聚焦权利保障”家事审判治理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一中院在疫情特殊时期审理家事案件的经验做法以及探索的离婚证明书创新机制,同时就家事审判治理典型案例与《涉夫妻共同债务的维权指引》进行通报,线上发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
发布会上,北京一中院副院长单国钧通报称,今年以来,北京一中院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全面开启“云立案、云审判、云调解、云质证、云查询、云保全”的全方位“云模式”,依托线上诉讼平台审结各类家事案件占比超过50%,实现线上诉讼活动立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便捷化、常态化、人性化。
针对在家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探望纠纷,北京一中院创新“云探望”模式助力破解探望困境。单国钧指出,“云探望”作为疫情特殊时期的一次创新尝试,可推广为长效机制,不仅在特殊时期适用,在特定情形下亦可适用,在调解和判决的基础上确定“协议+判决,协议优先”的处理方法,综合“云探望”以及其他探望权行方式,满足离婚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身份权保护“多种选择”。
关于离婚事项,单国钧介绍,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民政部门一般不再为离婚双方另行发放《离婚证》,北京一中院2015年至2019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超过20%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反映其在办理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签证、子女留学等手续时,相关部门要求证明离婚事实,但因裁判文书中涉及多项个人隐私、财产分割等具体内容给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为此,北京一中院制作《离婚证明书》并规范发放,其中仅记载当事人信息及证明离婚等必要事项,不涉及具体案件事实,充分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强化人格权保障“多一公里”。
鉴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在家事审判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北京一中院结合现行立法及《民法典》草案的有关规定,综合审查债务数额、家庭收入、借款真实性、钱款流向以及夫妻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等因素,通过对当事人言辞的判断、常理的分析和民事案件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等综合运用,形成《涉夫妻共同债务的维权指引》在会上一并发布,内容涉及夫妻共债的构成、司法解释规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类型和判别、主张债务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伪造共同债务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如何救济等多个方面,实现对当事人财产权“多重保护”,对合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指引。
“家事纠纷的解决、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考验着家事法官的个案判断能力,更考验着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称,北京一中院将继续为践行家事审判新理念,探索家事审判新思路,建立家事审判新机制而努力,推进家事审判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为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