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20日电 记者潘从武 新疆全区法院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采用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2019年共调撤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3件,调撤率42.14%,始终保持相对较高水平。这是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新疆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张疆华介绍,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还呈现出高执行率的特点,即时结清的比例高,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新疆全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19件,审结652件,结案率90.68%,较2018年有所提升,特别是二审结案率达到了100%。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8件,审结92件,结案率85.19%。受理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4件,二审1件,均已结案,结案率100%。
记者了解到,新疆全区法院健全了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区法院有效发挥调解和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调解优先推荐工作,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共同开展调解和释法明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实质性解决纠纷。2019年办理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升解决纠纷的整体效能。新疆各级法院还加强对行业协会、企业等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引,帮助其明确法律红线并做好法律预警,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协同开展调解等工作,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度,公平、高效、便捷处理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