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探索“一判四赢”司法护绿新模式

2020-04-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887℃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家梁 王鹤霖 通讯员张娟

贵州毕节素有“洞天湖地、花海鹤乡、避暑天堂”的美誉。近年来,毕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教育广大群众的“一判四赢”,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持续司法护绿。

惩处修复有机结合

2019年,毕节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54件,判处74人,在保护绿水青山方面彰显法治力量。打击犯罪的同时,毕节法院秉承谁破坏、谁修复的工作思路,将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有机结合。

2019年2月,黔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案被告人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非法占用林地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不同程度毁坏,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两被告人在获刑的同时,还分别需要承担被毁林地的恢复治理责任。

在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陇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管制6个月,同时限令陇某在判决生效30日内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受损水产品资源恢复费用3000元。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案件的审理彰显了法院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通过审判充分落实了修复理念和补偿机制,严格追究赔偿责任有效修复了受损生态。

生态文明理念扎根

毕节法院通过打造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法,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2019年共组织旁听生态环保案件庭审8次,开展环保宣讲7次,环保专项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推送环保信息41条。

在百里杜鹃管理区进行的法治宣传活动中,毕节中院集中宣讲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鲜活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毕节中院公开审理的原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诉被告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中联蓉泰物流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共36人到现场旁听,案件的审理成为一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黔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诉黔西县环境保护局、黔西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一案,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为参加旁听的5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析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中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情况,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助推“法治毕节”建设。

每逢世界环境日,毕节法院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举行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保护。

近年来,毕节法院法官的生态文明宣讲走遍试验区的山山水水,借助多种平台多角度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法治护航生态安全

毕节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开展联络和司法协作,完善与环保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互补、主动配合的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司法+行政”协同发力,联合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助推执法、司法程序有效衔接的同时,毕节法院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积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提升环境资源监管和执法水平,织密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网。

毕节法院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切实将保护优先作为环境司法的立足点,推行“三合一”审判模式,落实专门化审判,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措施,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不久前,黔西县法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作出宣判,确认被告七星关区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7人合议庭对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此案的审理,为促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主动履职提供了生动启示。

2019年,毕节中院起草关于为毕节威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打好惩治刑事犯罪、化解民事纠纷、督促履职尽责、追究赔偿责任等一系列“组合拳”。

毕节中院有关负责人说,毕节法院将以机制创新为服务平台,不断开创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新模式,更加公正高效地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为毕节的青山绿水筑起绿色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