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5月27日上午,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15名湖北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劳务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线上庭审。据了解,该案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的讨薪第一案。
5月25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孔某等15名来自湖北省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随即通过农民工“绿色通道”为这些农民工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冠楠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由曾广誉律师具体办理。
据了解,北京某建筑公司此前承包了某商场的装修工程,张某、李某二人联合承包了该装修工程中的二次结构,孔某等人受张某、李某二人雇佣提供了相关的装修劳务。施工过程中,张某、李某二人支付了孔某等人的部分劳务费。施工结束后,则一直没有支付剩余款项。
事后,孔某等15名农民工找到北京某建筑公司索要拖欠的劳务费,遭到拒绝。孔某等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张某、李某二人不具有承包此装修工程的资质,法院判决认定北京某建筑公司的转包行为属于非法转包,判令该公司支付拖欠孔某等15人共计30余万元的劳务费。北京某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以来共指派通知辩护类案件597件、申请类案件301件,共计898件,其中涉及无期死刑的案件158件,涉及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的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56件,帮助农民工追索拖欠的劳动报酬800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专业优势,坚持法律咨询服务不打烊,案件法定时限不延误,办案质量标准不降低,积极与司法机关、看守所沟通协商,通过“云法庭”系统创新会见形式,为受援人提供便利,确保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完成,并将“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第一生命线”的工作理念做到实处,通过精准指派和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