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陈键 “真的辛苦你们了!”最后一名领取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苏某,一个劲儿地感谢法院工作人员。近日,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帮助下,2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8万元。
2016年起,苏某等21名农民工受雇于某菜场,在清新区太平镇石桐村委会的菜园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动报酬。而仅过几个月,老板欧某便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发放工人工资。
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欧某共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3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2019年8月,21名农民工将欧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欧某承认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并承诺在2019年10月开始按月支付工资,直至全部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然而,欧某还是以各种借口拖延支付工资的期限,无奈之下,苏某等人于同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欧某除拖欠21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外,还涉及多起民事案件,总涉案金额达80万元。此外,欧某因无法偿还银行抵押贷款,其名下太和镇龙苑路某小区的房屋业已查封,欧某与该银行达成和解暂不处理房屋并就其贷款重新拟定了还款方案。
为此,执行法官再次启动欧某名下房屋的评估拍卖工作,并于2020年8月成功拍出。包括21名农民工在内,连同借款银行、货主、合作社等申请执行人均依法受偿了相应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