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在微信群内骂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姜某某因修建房屋被人举报,遂在所在村组的两个微信群内发微信对林某某进行侮辱、谩骂。法院判决其在两个微信群内向林某某道歉3天。因该案涉及网络名誉侵权,执行人员一方面向微信群群主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解散微信群;另一方面邀请村组干部协助、配合执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村组干部、村民、执行人员加入到微信群共同见证、监督姜某某道歉。(陈攀)
古蔺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2021-11-12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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