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抓前端治未病化解医患矛盾

2021-12-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73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医疗纠纷呈现出数量、类型俱增的新态势。医疗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与人身相关的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然而,医疗纠纷一旦成诉,大多难以化解。

为破解这一难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既抓后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的纠纷防治理念,建立起第三方柔性调解机制,并推出专家评议式调解,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形成了“非诉挺前、资源整合、衔接配套”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全新路径。

“侵权责任争议大、损害后果难以确定是医疗纠纷诉讼的两大特点,这类诉讼往往需要启动鉴定程序,但鉴定程序不仅复杂成本也相对较高。”在丰台法院近日召开的第十四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上,丰台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英婷说,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丰台法院自2016年起在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进行试点,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进行汇聚,开展以医疗纠纷为特色的侵权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此前,患者康某因右眼视物模糊、视力下降加重到北京某医院就诊,院方检查后对其进行了“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体植入术”。然而,康某在术后觉得看近物模糊,影响正常工作,在去其他医院检查期间,有医护人员称上述症状是由于安装单焦晶体导致,若安装多焦晶体则不会有此情况。康某认为,自己最初在北京就诊的医院未经其同意就直接选择了安装单焦晶体,造成自己视近物模糊的损害后果,为此诉至法院。

丰台法院接到案件后,即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案件流转平台将此案委派给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组织在安排熟悉此类纠纷的调解员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的同时,启动平合医患专家库资源,征求医学专家意见,结合病例和专家意见,展开医疗知识讲解,告知患者多焦晶体对眼睛的要求较高,不适合外伤性白内障患者,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符合诊疗规范。在调解组织的努力下,康某和医院换位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一次性赔偿康某各项损失2000余元。

在平合医患中心主任张文生看来,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知识不对等,专业性要求高,鉴定程序复杂,造成双方难沟通、纠纷难解决、耗时长等问题,丰台法院和该中心共同建立的“专家评议机制”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根据工作流程,丰台法院将案件委托该中心进行调解后,首先会组织法学、医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对相关纠纷进行共同评议,从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是否尽到告知义务等方面进行商讨,并最终出具综合评议意见;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基于评议意见与医患双方沟通调解,将专业术语进行转化,让患者真正听得懂。

张英婷介绍,目前丰台法院已将“一轴多翼”多元解纷平台与12368诉源治理平台、案件流转跟踪调解平台融合对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整合汇聚,形成“繁简分流、纵横联动、合力共治”的医疗纠纷多元调解格局,为医患双方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医患双方参与调解进程,丰台法院打造了医疗纠纷网络解纷专用平台,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医疗纠纷网络调解室,开展线上调解模式,并推出在线“假日调解”“夜间调解”“跨境调解”便民举措,实现医疗纠纷案件在线委派、在线流转、在线调解、在线评议等功能,形成医疗纠纷线上快速化解链,平均调解时间提速了30%以上。

同时,丰台法院加大电子诉讼适用力度,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直接向法院在线发起司法确认申请,通过“云开庭”“书面审”等方式即时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从收到申请、登记立案、下载材料、书面审查,到最终出具文书并完成电子送达,前后用时不到1个小时。

5年来,丰台法院委派调解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出“调解成功率高、调解协议履行率高,纠纷解决成本低、协议反悔率低”的“两高、两低”效果。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郭俊宝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柔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营造稳定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