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郑剑峰 孙立昊洋 通讯员刘纯博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明确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辖区内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并指定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为配合集中统一管辖制度落实,陕西高院专题部署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着力建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充分调动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性,加强破产案件审限内控管理,推动破产案件依法受理和积案清理,推进府院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支持破产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
法治日报讯 记者郑剑峰 孙立昊洋 通讯员刘纯博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明确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辖区内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并指定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为配合集中统一管辖制度落实,陕西高院专题部署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着力建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充分调动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性,加强破产案件审限内控管理,推动破产案件依法受理和积案清理,推进府院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支持破产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