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信用卡需要出示身份证件,但如果是双胞胎中的一个人用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去申请信用卡的话,银行是否会很难察觉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双胞胎哥哥冒用弟弟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案件。近日,因梁辉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8月,梁博突然收到了某银行的催款通知书和对账单,可是他从来没有办过此银行的信用卡,带着疑问的梁博马上与银行联系,称自己并没有办过卡,并要求停止使用。2014年10月,梁博又发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居然只剩下几千元,遂到公积金中心查询,发现有人用他遗失的身份证办理了相关手续。连续几起事件让梁博想到了一个人——自己的双胞胎哥哥梁辉。
2008年梁辉与张小花结婚后,梁辉便搬出了一直住的房子。
据梁博回忆说,从2013年起,就有很多人上门跟他要债,并称梁辉将弟弟梁博住的房屋做抵押,借了90万元人民币,后来梁博专门打了场官司,才解决此事。由于有之前冒名抵押房产的事情,梁博便怀疑是哥哥梁辉又冒用自己身份。
梁博为此向哥哥梁辉求证,梁辉这时才告诉梁博自己冒用了他的身份办理了信用卡、提取了公积金,但是,梁辉承诺自己会还这笔钱的。2015年1月12日,梁博因多次联系哥哥无果,便向公安报案。
据调查,梁辉和妻子张小花工作长期不稳定,为帮张小花还高利贷以及维持日常开销,囊中羞涩的梁辉申请了多张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由于长期无法归还欠款,梁辉被列入了银行的黑名单。一次偶然的机会,梁辉发现双胞胎弟弟的身份证忘在家中,便将其带走。梁辉想到自己和弟弟长的一模一样,于是萌发了用弟弟的身份去办信用卡的念头,于是,他冒用弟弟的身份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梁辉拿到新信用卡后,和妻子不断透支新卡用来偿还之前所办信用卡的欠款,在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梁辉仍使用信用卡大量透支消费、套现,并在消费记录上签上自己弟弟“梁博”的名字。
不仅如此,为了替妻子还债,梁辉还在网上找了一家声称能帮人提取公积金的中介公司。梁辉用弟弟梁博的身份信息与中介公司签了一份虚假购房合同,一周后,在该中介公司的帮助下,梁辉提取了弟弟梁博名下的3.5万余元,并签了梁博的名字。
最终梁辉用冒充弟弟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3万余元,提取弟弟公积金账户3.5万余元。在看守所的梁辉称,“我很后悔,我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检察官说法:使用身份证复印件要谨慎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利用他人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后进行诈骗的。检察官提醒市民,对于身份证和复印件要妥善保管,复印件也要时刻注意使用安全,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也要记得在复印件上写:“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xxx用,不得转为其他用途”。xxx签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