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乖乖丸”“老公温顺颗粒”、卫生巾棉花糖……曾几何时,本身意味着童趣、快乐的零食被装上了“情趣”的幌子大行其道,且在电商平台上比比皆是。这些零食美其名曰“整蛊、恶搞”,实则恶俗无底线,不仅污染童心,已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
“恶搞零食”不外乎两大买点:一是名字辣眼睛,如“小王八蛋”,“欲女天敌・清纯膏”等,千方百计地打擦边球;二是形状不堪,如刻意把雪糕做成避孕套形状等,误导青少年。它们大部分以“礼盒装”形式售卖,一些商家还“贴心”地备注上“保密发货”,包装上却往往没有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
恶搞绝不能沦为三无产品的“遮羞布”,“玩梗”也不能成为污染社会风气的“免罚牌”。《广告法》已经为恶俗营销划出了底线――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等情形。何况所谓“恶搞零食”,不仅外观和包装低俗露骨,食品安全也缺乏保障。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网红零食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发现,有两家店铺售卖的29种、503件“网红”零食存在问题,大部分是“恶搞”糖果。“恶搞零食”,不仅妨害青少年养成良好的消费观、价值观,也可能伤害青少年身体健康。
事实上,不单是零食,近年来“恶搞”早已在我们身边泛滥成灾。“光棍证”“良家妇女证”“处女证”等“恶搞证件”曾一度流行小学校园;孙悟空偷吃“伟哥”、“桃园结义”三兄弟化身营销高手等对经典名著的恶搞;甚至包括“董存瑞为什么牺牲?因为被炸药包上的双面胶粘住了”……几乎无处不在的恶搞为社会带来什么?正如有学者所说,“恶搞”现象的背后,包含着拆解中心、拒绝规律与逻辑、游戏化和无主体化的倾向,对真善美持一种调侃和嘲弄的立场,以搞笑的方式掩盖对严肃问题的思考,会导致传统、主流的文化被推向浅薄和粗鄙。
客观而言,在物质生活大为丰富、价值观多元化的当下,人们的选择也是多元的。但零食搞“创意营销”要建立在合法依规、遵守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清扫“恶搞零食”带来的乌烟瘴气,一方面需要家长乃至整个社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日常教育,引导他们不猎奇、不恶俗,健康消费;另一方面,对那些以低级趣味为手段祸害青少年的商家,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检查举报双管齐下,彻底将其赶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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